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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題。張昷之字景山。進士及第,補樂清尉,潤州觀推官,校勘館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常州,知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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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昷之字景山。進士及第,補樂清尉,潤州觀推官,校勘館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常州,知溫州。蔡齊薦其材可用,擢提點淮南路刑獄。楊崇勛知亳州,恃恩為不法,誣蒙城知縣王申罪,械送獄。昷之廉得冤狀,乃出申,配奸吏若干人。徙廣南東路轉運使。夷人有犯,其酋長得自治而多慘酷,請一以漢法從事。權度支判官,為京西轉運使,加直史館,徙河北。被邊諸州發卒斬西山木,卒逃入契丹者歲數百人,敵既利其所開地,又得亡卒,故不急。昷之戒斬伐毋得深入北地,卒亦不敢逃。還,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按使。保州、廣信、安肅軍自五代以來別領兵萬人,號緣邊都巡檢司,亦曰策先鋒,以知州、軍為使,置副二人,分所領卒為三部,使援鄰道。太祖嘗用之有功,詔每出巡別給糧錢以優之。其后州將不復出,內侍為副,數出巡,部卒偏得廩賜,軍中以為不均。通判保州石待舉言于昷之,請合三部兵更出入,季一出即別給錢糧,余悉罷,仍請以武臣代內侍。時楊懷敏方任邊事,尤不悅巡檢司。云翼卒惡石待舉,遂殺之以作亂。昷之自魏馳至城下召諸將部分攻城使人請懷敏曰不即來當以軍法從事既至又以兵自衛昷之曰諸將方集獨敢以兵隨將欲反邪叱去衛者城開,除戶部副使。王則反貝州,有言昷之在河北捕得妖人李教不殺,使得逸去,今乃為則主謀,事平,無其人。會冀州人段得政詣闕,自言“嘗為叔父屯田郎中曇賕免緣坐”,且言“曇以書屬昷之”,乃下御史按劾,雖不得書,猶奪三官,監鄂州稅。知漢陽軍,稍遷刑部郎中,復待制、知湖州,徙揚州。以光祿卿致仕,卒。
(節選自《宋史·張昷之傳》)
【1】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 昷之自魏馳至城下/召諸將部分攻城/使人請懷敏曰/不即來/當以軍法從事/既至/又以兵自衛/昷之曰/諸將方集/獨敢以兵隨將/欲反邪/叱去衛者/
B. 昷之自魏馳至城下/召諸將部分攻城/使人請懷敏曰/不即來/當以軍法從事/既至/又以兵自衛/昷之曰/諸將方集/獨敢以兵隨/將欲反邪叱去衛者/
C. 昷之自魏馳至城/下召諸將部分攻城/使人請懷敏曰/不即來/當以軍法/從事既至/又以兵自衛/昷之曰/諸將方集/獨敢以兵隨/將欲反邪/叱去衛者/
D. 昷之自魏馳至城/下召諸將部分攻城/使人請懷敏曰/不即來/當以軍法/從事既至/又以兵自衛/昷之曰/諸將方集/獨敢以兵隨將/欲反邪/叱去衛者/
【2】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路,宋時行政區劃名,為加強集權,仿唐代的道制而置相當于明清的省。
B. 契丹,以契丹族為主體建立的統治中國北部的封建王朝,因地處遼河上游曾改國號為“大遼”。
C. 闕,原指皇宮前面兩側的樓臺,又可用作朝廷的代稱。詣闕,文中指入朝覲見皇帝。
D. 致仕,舊時指交還官職,即退休。一般年齡為七十歲,有疾患也可提前。也稱“休致”“秩滿”。
【3】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張昷之中舉入仕。他考中進士后,補任樂清縣尉曾被蔡齊推薦,得到提拔做了刑獄提點,之后擔任過京西轉運使、刑部郎中等多個職務。
B. 張昷之善于政事。他經過查訪得知王中冤屈釋放了王中,懲罰了奸吏;夷人犯罪,酋長處罰過于殘酷,張昷之便請求朝廷用漢人的法律處置。
C. 張昷之擅長謀劃。在河北時,邊界各州墾荒士卒逃往契丹,他到任后誡各州;軍中認為保州等三軍得到額外賞賜不公,他建議三軍統合輪流派出。
D. 張昷之遭人誣陷。王則在貝州叛亂時有人評陷張昷之沒有殺害妖人李教,還讓逃遞走了,而且做了王則的主謀,叛亂平定后,查實沒有李教這個人。
【4】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楊崇勛知亳州,恃恩為不法,誣蒙城知縣王申罪,械送獄。
(2)乃下御史按劾,雖不得書,猶奪三官,監鄂州稅。